活動規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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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未購票者請勿於活動時間內進入會場,影響購票者權益。
- 活動請衡量自身能力參與,以免中途體力不濟,嚴重者可能因血糖過低而引發瞬間昏厥等危險。
- 請參與者務必考量本身健康狀況,安全第一。身體不適時,請立即停止參加活動切勿勉強,並就近向工作人員請求協助支援。
- 參與者皆為志願參加並願意承擔期間所發生之意外風險責任,若於活動過程中發生任何傷亡或其他任何形式上的損失,按本活動投保之公共意外險處理,所有細節依投保公司之保險契約為準,一切與主辦單位無關。
- 請攜帶身分證明及健保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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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維護工作及應變計畫是活動最重要的事情,有完善的安全計畫可快速解決問題,將傷害降至最低。本活動已為參與者投保【公共意外險】。
現場將設置專業醫療單位,建立緊急醫護聯繫網,配合當地醫療單位達到最快速的緊急救援。主要醫療團隊將由專業醫療小組協助,提供活動會場路線上及主會場所有參與者的人身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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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活動將替每位參與者與工作人員投保公共意外險,所有細節依投保公司之保險契約為準。
- 請參與者檢視自已當日狀況量力而為,現場設有必要的緊急醫療救護,對於本身疾患引起之病症不在承保範圍內,公共意外險只承保因意外所受之傷害做理賠。
公共意外險說明
- 每一個人 身體傷亡:新臺幣陸佰萬元。
- 每一事故 身體傷亡:新臺幣壹億捌仟萬元。
- 每一事故 財物損失:新臺幣貳佰萬元。
- 保險期間內 總保險金額:新臺幣參億陸仟肆佰萬元。
理賠注意事項
- 須提供活動當日就診西醫醫療證明。
- 於活動日後10個日曆天內提出申請賠償事宜,逾期形同放棄。
- 被保險人或其受僱人於保險期間內,因在本保險契約所載活動處所舉辦活動而發生意外事故,致第三人體傷或財物損失,依法應由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,而受賠償請求時,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。
特別不保事項:
- 個人疾病導致運動傷害。
- 因個人體質或因自身心血管所致之症狀,例如休克、心臟症、糖尿病、熱衰竭、中暑、高山症、癲癇、脫水等。對於因本身疾患所引起之病症將不在保險範圍內,而公共意外險只承擔因外來意外所受之傷害理賠。
- 參與者如遇與跟第二項所述之疾病之病史,建議參與者慎重考慮自身安全,自行加保個人人身意外保險。
如您曾發生過以下病況及有以下疾病狀況,屬猝死高危險群,請諮詢醫師專業的判斷及請勿勉強參加。
- 不明原因的胸部不適於(胸悶、胸痛)
- 不明原因的呼吸困難
- 不明原因頭暈
- 突然失去知覺
- 高血壓(>140/90㎜Hg)
- 心臟病
- 腎功能異常
- 糖尿病
- 高血脂(總膽固 → 240mg/D1)
- 家族心臟病史(一等親在60歲發生心臟病或猝死)
- 癲癇
※參與者於活動期間因參與活動所造成財物損失或體傷,活動將協助處理公共意外險理賠事宜,惟參與者已獲得理賠項目、或因特別不保事項、或非屬理賠範圍等事由,不得再向指導單位、主辦單位、承辦單位及贊助單位等要求任何形式之賠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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